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於 8 月 19 日召開「學歷爭議不間斷,牙醫後門何時關?」記者會,對於今年 5 月《醫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挾帶通過的七項附帶決議,現場除了學生代表,同時邀請執業醫師及牙醫系師長,表達反對立場與說明。
附帶決議不單純,有權有勢走巧門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學權部長蕭任廷表示,今年《醫師法》修法,其精神為:不論從何國家或地區取得學歷,除於九大地區當地執業 5 年以上及今年年底前入學之落日條款外,返台皆需經過學歷甄試才可以報名國考。
然而,部分立委於修法時,挾帶 7 項附帶決議,將嚴重破壞原先立意良善的醫師法修正案,企圖圖利特定人士,大開後門。
蕭任廷指出,台灣部分金錢充裕的家庭,因子女無法考取國內牙醫學系,近幾年選擇將子女送至九大地區的特定國家,如波蘭或西班牙牙醫系就讀,藉此規避通過率約為 6% 的學歷甄試。就推算,國外學歷牙醫學生每年歸國人數大約落在 600 名,相比於國內管道入學每年名額約落在只有 400 名。
從民國 99 年開始,每年國外學歷畢業生實習有名額上的限制,但因太多懷著投機心態的學生,造成塞車情形,現在反過頭來要竄改早以公告多年的遊戲規則,利用附帶決議強開 6 倍實習名額。附帶決議提案立委急欲將無視規則而造成的排隊現象解決,是否是為了兒女私利呢?
擇優錄取本應該,高教體制不可壞
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發言人趙御婷指出,《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內容規範國外學歷的醫學科系的修習課程、畢業學分、教學型態和修業時長;更明訂十一項把關原則,有相關情形將不予採認其學歷。
該原則中,因「非經一般常態招生或入學管道」而學歷採認失敗的案件,光一年即有 40 名,而立委也特別為了這些人,通過了附帶決議,甚至三次提出要求更改或停止該原則之適用,可謂別有用心。
「只要支付特定私人教育機構一筆費用,不論原本高中成績如何、英文能力是否合格,這些機構就會幫忙把學生送進某些國家的牙醫學系就讀。這件事早已是業界公開的秘密。」
趙御婷也表示,在附帶決議中擴大解釋了「入學」為「取得入學許可」。雖其目的可能為考量各國入學時間不同,但卻造成嚴重的漏洞。
消息指出,過去曾有案例是高中一或二年級學生,家長因擔心其在學測或指考無法考取國內牙醫學系,因此先行購買國外的學士學位,以便日後申請九大地區學士後牙醫學系進行就讀,而免學歷甄試。
此外,某些地區牙醫學系的「實習課程」內容不只不同於臺灣國內實習,也沒有所謂國內規範的「最低標準 (minimal requirement)」,因此也有實際案例:國外學歷牙醫學生畢業後,在所稱「已接受過完整實習」的情況下,卻連一顆臨床的根管治療都尚未練習過;其實習情況參差不齊,國內應加強把關。
黑箱增額有先例,研究、民意當兒戲
牙醫師全聯會青年委員陳麒鴻醫師表示,台灣的牙醫產業將成為下一個夕陽產業。
目前台灣牙醫師服務人口比,已遠低於國衛院人力供需研究所建議的 1:2000,現為 1:1485。過多的牙醫人力投入,將引發更多醫療上的誘發性需求,對於醫病雙方都是極大的傷害。
希臘是牙醫人口比例最高的歐洲國家之一,一個牙醫師平均僅照護 778 位患者,然而其口腔醫療卻依舊昂貴而且可及性依然不高,病患並沒有因為牙醫師人數增加而得到更多就醫福祉。
此外,在民國 103 年,國外學歷學生每年實習名額在毫無會議紀錄、沒有任何對於人力供需的事前評估,黑箱作業的情況下,直接公告從 30 擴充到 50 個名額。
陳麒鴻醫師指出,牙科內部也已經做了相當多對於業內的意見普查。根據台北市牙醫師公會的統計,97% 的台北市牙醫師贊成牙醫師人數應進行總量管制,並且 96% 的牙醫師反對此次修法的附帶決議,目前還有很多縣市正在進行普查,請行政機關正視此項議題。
專責單位不明確;北市聯醫高比例?
前台中榮民總醫院總醫師黃煥元表示,在部分國家,對於牙醫系入學的篩選門檻上,跟國內制度有著極大落差,也極為不尊重台灣國內的高教體制。
國外學歷牙醫系的歸國學子,是畢業後才回到國內進入實習階段,因此他們明明在實習階段擁有相同的責任跟訓練,但在管制上並沒有如國內八大院校牙醫學生受到對等的大學單位管制、無專責單位。若被退訓,仍有機會重新申請實習訓練,完成後再報考國考、取得牙醫師證書。
「若是廢除《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那麼他在國外本來就沒有取得醫師資格的人,可以回來台灣實習,同時沒有專責單位管束,出問題誰要負責?」
黃煥元醫師指出,就資料顯示,每年將近一半的國外學歷牙醫實習生,都分發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系統,其比例可議。此外,牙科共有十大專科,然而北市聯醫卻只有一或兩項、甚至完全沒有具部定專科證書執業登記的牙醫師。對比於《醫師法施行細則》中,明確記載實習學生在各大專科應訓練的時數規範。因此,無法確定這些於北市聯醫的國外學歷牙醫實習生在各專科項目訓練是否完善。
打造最適醫療圈,確保民眾就醫權
臺灣大學牙醫學系助理教授王東美醫師表示,目前全國八所牙醫院校、台灣牙醫教育學會都已發表聲明,堅決反對《醫師法》挾帶通過的七項附帶決議。
八院校多位牙醫學系的院長、系主任和教授們都認為:「不應該以任何形式或管道額外增加持外國學歷者每年的實習名額,且不應廢除《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
身為國內牙醫學系的教師,同時也負責指導實習學生,對於臨床實習教學非常熟悉。若短時間大幅開放國外學歷者實習,將會造成教學現場量能不足,嚴重影響實習品質。附帶決議只為了國外學歷學生的方便著想,根本就不顧國內牙醫學生臨床的受教權與民眾的就醫權。
王東美醫師指出,當初國立成功大學於民國 108 年新設牙醫學系時,招生名額是從各學校原有名額各取一點而來。行政主管機關既然如此嚴格管控每年國內牙醫學生的人數,卻對於國外學歷進來台灣實習的牙醫學生人數管控如此寬鬆,非常不合理。
世界各國的醫學教育都是為了配合自己國家的風土文化與流行疾病,衛福部應該考量比例原則,堅持僅開放不超過 10% 國內牙醫系招生名額給國外學歷者;即使真的有額外實習量能,也應將名額提供給本國入學管道的學生,絕非持國外學歷者,以保障國內牙醫教育能夠繼續發展並培育國內人才。
結語
最後,發言人趙御婷再次強調,台灣牙醫學生聯合會並非反對所有國外學歷牙醫學生。附帶決議造成的漏洞百出,可能會有能力不足的國外學歷牙醫學生藉此進入國內口腔醫療體系,不僅大量稀釋本國珍貴的臨床教學資源,更有降低國內民眾醫療品質的隱憂。
記者會訴求
- 為確保民眾獲得健全的醫療品質,反對廢除《國外大學或學院醫學系科學歷採認原則》,為國外學歷認證進行雙重把關。
- 為避免稀釋臨床實習量能,反對以任何形式及管道額外加開每年持國外牙醫學生實習名額,並堅持僅開放不超過 10% 國內牙醫系招生名額給國外學歷者。
- 反對將《醫師法》第 4-1 條之「入學」擴大解釋為「取得入學許可」。
附註
攝影:陳昱凱